【跑步猝死】19歲男生體育堂猝死死因研訊 陪審團裁定死於自然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8/31 12:15

最後更新: 2021/08/31 13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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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童母親林梅金(左二)早前出席死因研訊。資料圖片

19歲男生兩年前上體育課長跑時,突然昏迷倒地,送院後不治,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。5人組成的陪審團今(31日)退庭商討兩小時後,一致裁定死者肖葉濤的死因是淋巴細胞性心肌炎,屬死於自然。

陪審團向教育局提出4個建議:

  • 首先教育局應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全港學校有貫撤執行局方的「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」
  • 定期派員檢視學校內部相關部門,確保學校有依足教育局指引執行
  • 若學校沒有跟從指引便應予以懲罰,教育局應盡早制定相關罰則
  • 重新檢視全港學校執行教育局指引的監管制度,避免同類不幸事件再發生

死因研訊早前傳召多名證人,死者的母親林梅金供稱,兒子肖葉濤於2018年6月在校內暈倒並送院。她確認在同年9月,兒子中四開學後代她填寫了兩份「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」,在第一份表格上只在「是否曾入住醫院」一欄中填上剔號,第二份表格則寫明了「呼吸困難及心臟痛,不宜做劇烈運動、跑步」。

林又指,同年11月兒子曾暈倒早退,但只服藥沒有看醫生,他在翌年1月覆診。至事發當日2019年3月18日,早上10時林收到校方電話指兒子暈倒,她趕赴醫院後,兒子便離世。

死者的體育科老師鄒偉業供稱,若知悉死者填妥的健康表格中列明有心臟痛等問題,不會讓他跑步。惟在事發後才有同事將表格拿給他。事發當天的體育課,鄒安排了學生於荃灣城門道跑1,500米,起跑約7分鐘後,有同學通知他死者不適。

死者生前就讀的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校長馬玉娟承認,當時學校沒有跟從教育局指引,向家長發出體育課家長同意書,及要求有心臟病的學生交回「醫生讓患有心臟病學生參加運動的推薦信」。而現時學校已要求家長簽妥上述文件,及將收回的「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」資料上載到內聯網。

另外,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郭立明供稱,死者初次暈倒入院經後檢查後,發現他心規正常。2019年1月覆診時懷疑他患心肌炎,郭指無限制死者做運動,因做運動非令他即時死亡的因素。仁濟醫院急症室醫生巫斌供稱,死者送到急症室時已無心跳,搶救後於上午 11 時 39 分證實死亡。

法醫林百通作供時曾指,死者死於淋巴細胞性心肌炎,致死原因是心肌炎有可能引發致命性心律不正,而他不見有文獻指運動可導致心律不正。

死因裁判官昨(30日)引導5名陪審員裁決,指若接納法醫認為死因是淋巴細胞性心肌炎,便應裁定死於自然,但若認為該死因機會較小,則應裁定死因存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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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